師資培育制度有重大變革,將把目前「先實習再參加教師資格檢定考」,改為「先檢定考後實習」,
未來到偏遠及海外學校擔任代理老師2年,也將折抵半年教育實習,最新出刊的教育部電子報將
介紹教育部針對《師資培育法》的修法。
教育部部務會報通過《師資培育法》修正草案,調整教師資格檢定考與實習的順序,從目前的
「先實習、後檢定」改為「先檢定、後實習」,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表示,每年約培養8千名左右的
師資生,如果以教檢6成通過率來計算,未來參與實習人數可降為5千人左右,能有效減輕中小學等教學
機構在教育實習輔導上的負擔,而通過教檢的師資生也較能專心學習,實習時可心無旁騖投入教學,
另外,這次修法也讓通過教檢的實習生,只要到偏遠地區或海外學校擔任代理教師服務2年,不只可
領代理老師薪水,還可以折抵半年教育實習,同時為減輕實習生的經濟負擔,將放寬讓實習生在6個月
實習期間的第3個月起,可擔任代課或補救教學並支領鐘點費用,每週不超過8堂課,也將補助中低收入
學生或經學校認定清寒學生每月1萬元、6個月共6萬元助學金,預估每年補助100名,最快107年上路。